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號(hào)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五 號(hào)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zì)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二 〇〇 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索 取 號(hào): JS0058-2008-1-0001
公開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產生日期: 2008-10-28